北省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逐步推行“两票制”
人民网武汉6月22日电 为不断净化药品流通环境,规范药品购销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针对药品采购代理销售模式中层层代理、层层加价,“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现象,近日,湖北省医改办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确定自发文之日,即2017年6月9日起,在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药品可由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采购启动实施“两票制”,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