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仿制药研发生产,各地措施相继安排上了!
来源: 浏览:2342次发布时间:2019-02-27
仿制药是指与原研药具有相同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替代药品,具备药品可及性高、患者用药费用低等优点。数据显示,全国近17万个药品批文中,有95%以上都是仿制药。为鼓励仿制药研发生产,提高仿制药质量,今年2月份以来,我国多地都作出了相关表率。
四川省减税15%
近日,四川省出台《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大力促进四川省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更好地满足临床用药及公共卫生安全需求。
在供应方面,要求建立跨部门的药品研发、生产和使用信息共享机制,鼓励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药品,优先仿制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所需药品、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儿童使用药品以及专利到期前一年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药品。
浙江给予一次性奖补
浙江省鼓励仿制药研发生产,加强仿制药技术攻关,要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及时纳入采购目录。
与四川省的仿制药供应方面要求相似。今年3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浙江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仿制研发临床急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药品,以及防治重大传染病和治疗罕见病所需药品、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儿童使用药品、专利到期前一年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药品。
安徽首仿重奖200万
安徽省鼓励新药创制和鼓励仿制药研发并重,完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
在一致性评价方面,安徽鼓励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政策措施,对完成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可达300万元。
同时明确,对于已获得国家资格认定或获得备案并开展研究的安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除了四川、安徽、浙江以外,北京等地也有出仿制药新政,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支持仿制药研发工作